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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交易所有望加速落地 信用评级体系亟待建设

2016-07-13 12:46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银行票据市场曝出多宗风险大案,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相关监管部门接连出手整顿银行票据业务,且在近期高调公布了不少以往开出的业务违约“罚单”,对全行业予以警示。上 周,监管部门再次重拳出击排查风险,要求各地城商行排查全部票据业务及票据从业人 员。其中,排查内部员工的违规行为成为工作任务之一。

  业内人士认为,风险排查力度加大能在一定程度上肃清市场,但要根除“顽疾”、全面杜绝票据市场的违规交易行为,亟待票据市场电子化的提升,并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所,建立和完善建设票据信用评级体系。

  票据风险余波又起

  上周,宁波银行公告称,该行深圳分行原员工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共涉及3笔业务,金额合计32亿元。同一周,据媒体报道,监管部门紧急发文,要求各地城商行进行业务风险排查,尤其是针对票据业务人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进行紧急自查。

  5月,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对票据中介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对非法票据中介活动进行治 理。监管层要求银行在6月底全系统开展票据业务风险排查,并于7月15日前,将风险自查情况同时报送央行和银监会。知情人士透露,宁波银行就是在票据业务 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原员工的违规行为,所幸目前该3笔票据业务已结清,银行并没有损失。

  城商行票据业务存在的风险包括:票据业务专营治理落实不到位、实物票据管理混乱、与票据中介联手违规交易、资金划付违规操作、员工行为管控不力等。

  多位地方银监局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票据业务的风险检查一直是监管部门的重点,今年上半年地方监管部门也加强了现场检查力度,预计未来一段时间针对票据业务的风险排查力度将不断加大。

  票交所成立“千呼万唤”

  尽管风险频出,但今年上半年票据市场依旧火热。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公布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5月新增人民币贷款9855亿元,环比增长77%。其 中票据融资的“贡献”功不可没,5月票据融资规模为1564亿,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43.5%、占5月全部新增贷款的15.8%。

  业内人士表示,票据融资规模大幅增长,主要还是因为实体经济存在较大需求。另外,当前商业银行盈利压力较大,而票据业务属于利润贡献较高的业务板块。票据承兑除带来手续费、托管等中间收入,还能带来保证金存款,票据贴现除扩大贷款规模、带来贴现利息收入,贴现回流资金还能拉动存款,票据业务综合收益较高。

  不少银行票据业务人士表示,票据业务作为银行的传统业务,占银行业务规模比例一直都不小,未来相信还是一块很大的业务。我们绝对不可能因为出了风险就因噎废食。还是要想办法根除问题,现在监管部门和银行业内都在加速推电票。

  据了解,6月初,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用2-3年的时间取消现行的纸质汇票,通过电子汇票系统、网上清算系统降低票据业务和资金清算 当中的风险。票据宝票据信用评级分析师表示,2015年四季度,电票贴现(贴现+转贴现)金额占比升至37%,而这个数字在2014年只有10%。 2016年一季度,电票继续迅猛发展,部分发达地区股份制银行的电票业务占比可达七成以上。

  业内人士预计,由央行牵头的票据交易所将加速落地。此前据媒体报道该交易所将“落户”上海。权威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上海市政府也的确在力促此事。

  一位参与票据交易所筹建的人士透露,票据交易所将建设成全国统一“互联网票据交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交易所,或考虑采用股份制的方式构设,入股方式可分为投资入股和政策入股两种。央行可采用政策入股方式,并占控股地位,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可采用现金投资入股的方式。

  不过,根据我国现行的《票据法》规定,有关票据的所有记载事项都必须体现在票据正面、反面或粘单上,反之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少专家表示,票据电子化程度的提升、票据交易所的落地都亟待相关法律的修订。

  信用评级体系亟待建设

  不少市场人士对于票据交易所的前景相当看好,认为该交易所或成为真正的高收益债市场,预计未来票据交易所中不同信用质量的票据会形成不同层次的定价,即高等级高流动性的电票和低等级高收益少人问津的电票。

  未来相关的信用评级体系建立和完善至关重要。上海金融学会票据专业委员会、上海资信公司联合课题组日前指出,目前票据的信用信息散布于央行、银监部门、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企业及法院的各层级单位中。由于缺乏票据评级体系与牵头部门,海量的票据信用信息未能得到有效整合与利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票据市场的统一和票据标准化产品的推进,阻碍了票据信用风险的整体防范与票据业务创新的深入发展。

  在票据评级领域,商业银行仅针对其自有客户进行内部评级,未考虑票据流转强等特殊属性,仅按照基本的信贷要求进行评级,且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不对外发布;第三方评级公司则对票据市场的了解有限,目前尚未开发出与此相关的评级产品。

  课题组建议,票据信用评级体系应包括指标体系、数据库和评级机构等三方面内容。其中,指标体系应由信用评级机构采用科学地分析方法并结合国内评级行业多年的行业经验来制定,就被评主体(票据本身、出票人和承兑人等)的风险和优势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定。

  评级数据为票据信用评级业务开展的基本保障,数据库内的数据将主要由央行征信数据、商业银行数据、票据专业机构交易信息、公共信用信息和其他信息等构成,以保证数据来源的多样性和可靠性。为保障票据评级业务的客观性和公平性,评级工作应由第三方评级机构承担,第三方评级机构应具备票据信用评价服务的相关经验,且具有个人、企业的征信以及评级等相关资质。(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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